土家族簡史——清末民初的土家族(一)
第四章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前期第一節 清末民初的土家族一、清末民初土家族地區的政治(一)清朝的腐朽統治太平天國革命時期,土家族人民積極參加反抗清朝腐朽的封建統治的鬥爭,清政府調集大量兵力前往殘酷鎮壓。爲了防止土家族人民的
本文整理自「張家界導遊網」(33519.com·特產/美食/風情欄目) 的歷史資料。文中涉及的價格、營業、行政區劃與統計數據等可能已過時,出行前請以商家、景區及當地主管部門最新公告爲準;涉及民間傳說、民俗記述的部分爲地方文史傳聞,供文化了解參考。
第四章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前期
第一節 清末民初的土家族
一、清末民初土家族地區的政治
(一)清朝的腐朽統治
太平天國革命時期,土家族人民積極參加反抗清朝腐朽的封建統治的鬥爭,清政府調集大量兵力前往殘酷鎮壓。爲了防止土家族人民的再次反抗,清政府在各府、州、縣和重要的軍事要地增派綠營兵駐防,同時嚴密保甲制度,並舉辦團練,組織地主武裝,進一步加強其反動統治。1856年,清政府下令加強土家族地區的團防,各府、州、縣分別制定團練章程,根據自然村寨組織團練。規定年十八歲至五十歲之間身強力壯的男子充當團丁,無論貧富,家出一丁;由當地地主充任團總,負責清查戶口,訓練團丁。並且實行連坐法,“責成團清其團,族清其族,如一家有犯,九家同坐”。對於消極懈怠的團丁要“從重懲罰”。1905年,清政府在推行“新政”的名義下,裁革綠營兵,編練新軍,先後在土家族地區建立警察制度,各縣設立警務公所,妄圖變換形式,以穩定其統治。
鴉片戰爭以後,腐敗無能的清王朝爲支付給外國侵略者鉅額的戰爭賠款,以及爲鎮壓綿延不斷的農民起義而需要的浩繁的軍費開支,不斷增加賦稅,對全國各族人民實行殘酷剝削。1855年,湖南巡撫駱秉章在省內徵收厘金,在各地重要的商品集散地遍設厘金局,對人民日常生活必需品,無論大小貴賤,只要貨物過境,全部徵稅;有的商品從原料到製成品要先後徵稅幾次。各府、州、縣爲解決所需經費,也任意設局抽釐,敲骨吸髓。1892年,永順知縣因辦大鄉書院,經費無着,於王村設厘金局,徵收商品過境稅。其稅以鹽爲大宗,油、鹼次之。由四川途經王村運出的鹽,每簍徵稅117文,入境的淮鹽每簍徵稅70文;油一簍,鹼一桶,各徵收40文。徵收厘金的結果,造成商品價格上漲,商人將這些額外負擔轉嫁到廣大土家族勞動人民身上。
其他各項苛捐雜稅也名目繁多。鴉片戰爭前,清廷在土家族地區只徵收秋糧銀一項,而且數額不大;鴉片戰爭以後,各種雜稅逐年增加,僅四川秀山縣的民間雜賦門戶差就“日送新、日夏麥、日秋糧、日芝麻、日茶、日筍、日朝貢表箋、日月會費、日束惰、日助邊鑲、日戶稅,近苛斂矣”。1901-1909年的九年中,房契稅正銀一兩徵稅由2分增加到9分,加重3倍以上。
夫馬差役更是有增無已。凡官員往來過境,文武童生應試,都要向農民攤派差役,動輒需夫千名、數千名不等。“所當差者,均系無告貧民,竭蹙悲號,溢於道路”。土家族窮苦農民不但承擔差役,而且夫谷夫錢也要由他們負擔,“夫谷夫錢,有由一而累百累千者,小民不知不識,歲苦其供”。
清廷腐朽的政治統治和殘酷的經濟剝削,使國內的階級矛盾日益尖銳。辛亥革命前兩三年間,廣大農民抗糧、抗捐、抗稅的鬥爭洶湧澎湃,席捲全國,因而清朝在土家族地區的統治更趨殘酷。1909年,清朝派往永順的新任知縣,誣衊對清政府腐朽統治不滿的土家族人民爲“匪”,競揚言“非殺數萬人不足以了此浩劫”,妄圖實行血腥屠殺來阻止土家族人民的反抗。
(二)軍閥混戰及其黑暗統治
1911年10月,辛亥革命爆發,推翻了清王朝的腐朽統治,結束了兩千多年的封建專制制度。但是,在帝國主義和國內封建勢力的支持下,革命的勝利果實卻被袁世凱竊奪。從此,土家族人民又處於北洋軍閥與當地大小軍閥的黑暗統治之下。控制土家族地區的擁袁勢力,在各縣委任官吏,派兵駐防,併成立警備隊,以加強對土家族人民的統治。他們在維持地方治安的名義下,紛紛組織團防。永順縣民國元年,由地主豪紳開會議定,將原保甲總局改爲團務總局,各保設立團務分局,招募團勇,以鞏固地主階級的統治秩序。
在反對袁世凱帝制復辟的護國之役中,控制和盤踞在土家族地區的大小軍閥,在“討袁”的名義下,各樹旗幟,紛紛宣佈獨立,實際上他們乘機攫取權利,擴大地盤,成爲霸據一方的割據勢力。這些大小軍閥爲了擴展實力,搶奪地盤,不惜大動干戈,相互廝殺,長期混戰,弄得土家族地區歲無寧日。各股勢力對永順縣的爭奪,就是其中突出的一例。1916年3月,張家界的羅劍仇率衆攻入永順縣城,不久退出。綏靖鎮營長孫炳炎領兵四百餘人乘虛進駐縣城,當其得知自稱北伐討袁軍司令的田月卿率衆千餘人準備攻城時,星夜逃走,田月卿不戰進城。不幾日,尹桂卿亦率領百餘人人城爭奪,田月卿以尹桂卿私通北洋軍爲藉口將其殺死。甘、劉以形勢於己不利,又率衆退出。於是,田月卿的勢力逐漸強大,田趁保靖、桑植兩縣官員早已逃遁之機,派其弟田吉卿領兵攻打桑植,令部下杜標攻打保靖。
長期的軍閥混戰弄得民不聊生,鋌而走險的土匪隨之日增。他們打家劫舍,橫行鄉里,“甚者結黨成羣,名日拖隊伍;擄人勒贖,名日捉肥豬;焚燒屋宇,名日扯紅旗;騷擾地方,名日喫招待”。但是,這些爲害甚烈的土匪卻成了大小軍閥重要的兵源。他們官匪勾結,相依爲命。各派軍閥專以收編有槍支之股匪爲能事,以擴充自己的勢力;而土匪亦藉受招安爲護符,到處搜逼槍支。因此,兵匪實屬一家,今日爲匪,明日即可爲軍。
各派軍閥經過長期的激烈混戰後,爲了保存自己的實力,暫時減少衝突,彼此妥協,議定在各自割據的範圍內建立防區。酉陽、秀山、黔江等川東地區歸石青陽管轄;爭奪湘西的軍閥張學濟駐紮沅陵上游及辰溪等地;鳳凰、乾城、麻陽等地歸田應詔管轄;永順、龍山、保靖、桑植由林德宣佔據;進攻四川敗北的北洋軍閥皖軍吳光新部則盤踞鄂西。這些軍閥在各自割據的防區內,不僅控制財政,橫徵捐稅,派差拉夫,而且所有行政、司法、教育等權都爲其掌握。貪得無厭的軍人深知防地的重要,懂得防地是軍費的主要來源,有了軍費,就可以不斷擴軍,隨着軍事實力的擴張,就能夠以戰爭手段擴大防區,以致相互混戰,干戈不休。他們利用封建宗法關係和人們的鄉土觀念,建立效忠於自己的“子弟兵”,以親屬、同鄉、同學掌握軍隊各級領導大權,結成封建軍事集團。他們之間爲了保持和擴大自己的地盤和實力,往往彼此勾結,互相利用,一旦利害衝突,便翻臉無情,互相火併。
1911-1919年間,由於軍閥混戰不息,土匪橫行無忌,土家族地區的社會秩序動盪不安,政治異常黑暗。如永順縣,在民國初年,時而裁縣留府,時而裁府留縣,建制不定;已經建立的府議會也因軍閥的干擾而時立時散,成爲“尚無定製”的狀態。
各派軍閥可以隨意任免官吏,控制地方政權。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巧立名目,增加賦稅,進行殘酷的剝削和壓榨,土家族人民的負擔越來越重。1912年,湖南省議會以人民有納稅的義務爲名,將清朝時在湘西採買的大量兵谷改爲田賦,並停發採買銀兩,因此,農民的田賦負擔急劇增加。永順縣政府規定:不按期交納田賦者,以三期爲限,每限以二十天爲期,“初限者,每石加錢六十文,二限倍之,三限又倍之”。1914年又增加警備隊、警察所、勸學所、守城營兵等附加捐稅,與田賦一起徵收。
1917年,僅湖南省長公署統計的永順、保靖、桑植、張家界、龍山五縣,每年徵收的賦課竟高達2682萬元。
此外,養兵費用及一切差役都由農民承擔。頻繁的軍隊往來,延續不斷的混戰,更是殃及商民。凡軍隊過境,都要向商民勒索招待費,或強迫代爲籌集各項捐款,“自民五以後,攻城劫寨,習爲常故,腰彈肩槍,儼然軍隊,猶復大張旗纛,或稱北伐,或號討袁,籌款捐貨,無虛日月。政府中無計收拾,強事招安,卒之,此撲彼興,爲禍無已”。
那些駐紮一地的軍人,更是如狼似虎,貪得無厭。張學濟部團長向澤南駐防永順縣上下榔保時,“括財鉅萬,地方不堪其擾,土人赴辰訴者衆”。張學濟深恐於己不利,被迫密派李達武以籌劃軍情爲由,將向誅掉。而李的貪婪較向尤甚,他把向所括鉅萬資財大多據爲己有,並將永順城附近的老校場、新校場、火藥局、協署前後基地等官地,以武力相威脅,勒民分買,所得錢財盡入私囊。
把持地方權力的官僚、軍閥還濫發紙幣,肆意搜刮,大發其財。1912年,永順知府連培基利用市面流通的官鑄典錢和私鑄市錢的區別,一面下令禁用市錢,一面派親信強迫商民用市錢兌換典錢。當市面上流通的典錢日漸減少,市錢大量貶值時,又迫使商民用典錢兌換市錢,“往來盤剝”,利人私囊,商民深受其害。軍閥張學濟私設湘西銀行,濫發紙幣,不能兌付。當時僅僅湘西銀行發行而流通市面的紙幣就有湘西債票28萬元,湘西銀行銀元票約120萬元,銅元票20萬串之巨。1918年,湖南銀行發行的銀元票、銅元票等各種紙幣,因不能兌現,幣值僅爲票面的千分之四五。1919年春,張敬堯任湖南督軍時,以整頓金融爲名,令自己開辦的裕湘銀行發行紙幣,又發行以五年爲期的“惠民儲蓄票”,不到幾個月,張即敗走,這些貨幣變成一文不值的廢紙,以致“產業破產,商業停頓”。
長期的軍閥混戰,黑暗的政治統治,給土家人民帶來了無窮的災難。兵匪猖獗,無時不有,無處不遭蹂躪,成爲當時最大的災害。商業凋敝,市場時閉時開,物價飛漲日甚一日。農村田園荒蕪,戶口凋零,廣大農民無法生產、生活。一遇歉收,糧價上漲,鬥米千錢,貧苦農民只有靠挖蕨打葛,甚至剝樹皮、草莖爲食,生活極其悲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