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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區概況——地理環境(三)

發佈時間:2012-05-04 作者/發佈:张家界导游网 來源:张家界导游网 (33519.com·城市概况)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區概況——地理環境(三)

一、人 口第三節 人口與民族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湘西自治州按普查口徑登記的常住人口爲246.36萬人(包括外來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與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的229.49萬人相比,10年間共增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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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 口

第三節 人口與民族

據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湘西自治州按普查口徑登記的常住人口爲246.36萬人(包括外來人口,不包括外出人口),與1990年全國第四次人口普查的229.49萬人相比,10年間共增加16.87萬人,增長7.35%。

民族人口 2000年全國第五次人口普查統計,全州共有43個民族成分。按行政區域管理口徑統計,2005年末,全州在冊人數爲268. 34萬人,其中漢族67. 48萬人,佔總人口的25.15%:少數民族200.86萬人,佔總人口的74.85%。在少數民族人口中,土家族110.59萬人,佔總人口的41.21%;苗族88.61萬人,佔總人口的33.02%;另有回族8424人,瑤族2349人,侗族約2000人,白族約1800人。其他36個少數民族成分,人口均在400人以下,有22個少數民族成分人口不足10人。土家族、苗族,是湘西自治州人口較多的少數民族。

人口密度 按2000年“五普”統計(下同),湘西自治州人口密度爲每平方公里159人,比湖南省的304人少145人。

家庭戶人口 全州共有家庭戶62.70萬戶,家庭戶人口爲240.74萬人,平均家庭戶規模爲3.8人,比“四普”時的4.22人下降0.42人。

城鄉人口 全州總人口中,居住在城鎮的人口爲48.67萬人,佔總人口的19.77%;居住在鄉村的人口爲197-53萬人,佔80.23%。農業人口爲205.70萬人,佔總人口的83.84%;非農業人口爲39.64萬人,佔16.16%。

年齡構成 O~14歲人口爲70.14萬人,佔總人口的28.49%:15~64歲的人口爲158.94萬人,佔64.56%;65歲及以上人口爲17. 12萬人,佔6.95%。

性別構成 男性爲127.74萬人,佔51.88%;女性爲11846萬人,佔48.12%;男女性別比爲107. 84: 100。

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6歲及以上人口中,接受大學(指大專及以上)教育的4.77萬人,佔各種受教育人口的2.41%;接受高中(含中專)教育的22.00萬人,佔11.12%;接受初中教育的62.43萬人,佔31. 56%;接受小學教育的108.62萬人,佔54.91%(以上各種受教育程度人口包括各類學校的畢業生、肄業生和在校生)。與1990年相比,每10萬人中具有大學受教育程度的由765人上升爲1937人,增加1172人;具有高中受教育程度的由6741人上升爲8938人,增加2197人。文盲人口爲23.47萬人,文盲率由1990年的29.38%下降爲13. 33%,下降16. 05個百分點。

二、民族

1953年,全國進行第一次人口普查時,土家族民族成分尚未確認。在全國第二、三、四、五次人口普查中,湘西自治州分別有15、24、30和43個民族成分。

2005年末,按絕對人口計算,土家族在8縣市的分佈依次爲:永順縣37.24萬人、龍山縣28.54萬人、保靖縣15.95萬人、吉首市9.59萬人、鳳凰縣7.08萬人、古丈縣5.44萬人、瀘溪縣5萬人、花垣縣1.74萬人。苗族在8縣市的分佈依次爲:花垣縣20.74萬人、鳳凰縣20.56萬人、吉首市11.52萬人、瀘溪縣11.45萬人、龍山縣7.02萬人、保靖縣6.34萬人、古丈縣6. 33萬人、永順縣4.66萬人。回族主要集中在龍山縣4010人、鳳凰縣2010人、永順縣1409人、吉首市751人;瑤族以保靖縣爲最多,1501人,其次是吉首市和永順縣。漢族,就絕對人口來說,以龍山縣最多,爲18.50萬人;就相對人口來說,以瀘溪縣所佔比例最大,爲42.76%。總的來說,湘西自治州各民族處於大雜居、小聚居的狀態。土家族主要集中在北半部及中部的永順、龍山、保靖、古丈和吉首,苗族主要集中在南半部及中部的花垣、鳳凰、吉首、瀘溪、保靖、古丈。

(一)土家族

湘西土家人自稱“畢茲卡”。“卡”具有“人”、“人羣”、“家”、“族”之意。“畢茲”何意?有人認爲是本地人,有人認爲與羌戎圖騰“伏羲”一致,有人認爲是一種特別的網,有人認爲與古代賨人的自稱“艮孳”一脈相承。在漢文典籍中,土家族有多種歷史稱謂。先秦稱“廩君蠻”、“板楣蠻”、“賨人”,秦以下稱“巴郡南郡蠻”、“武陵蠻”、“五溪蠻”等等,唐宋稱“溪州蠻”、“天賜州蠻”、“獎州蠻”、“辰州蠻”等,將土家族與其他少數民族統而稱之。宋代始有區別於他族的“土兵”、“土丁”、“土人”等稱謂,由“蠻”而“土”,成爲有着自己獨具特徵的較爲穩固的族類及稱謂。元朝土司制度建立之後,史書中有了“土民”的專指,與“苗民”、“客民”分列並舉。“畢茲卡”的“卡”在民間更多的理解爲“家”。與“土民”相對應,民間出現了“土家”這一口頭用語。較早見於文字的,恐怕是永順人彭勇行(1835-1892)的“竹枝詞”:“新春上廟敬彭公,唯有土家大不同。各地咿嗬同擺手,歌聲又伴呆呆都。”

關於土家族族源的研究,起步較晚。20世紀30年代始有文章涉及。50年代民族識別中,出現了一批關於土家族來源的專論和調查報告。80年代後,掀起了對土家族源流研究的熱潮。90年代後,對土家族源流的研究日趨全面和深化。有關湘西土家族族源,有巴人說、土著說、賨人說、烏蠻說等諸說。儘管諸說並存,但有一點可以肯定,從先秦至今兩千多年間,土家人一直生活在湘鄂渝黔邊的萬山叢中,再沒有大的遷徙,大約自五代以後,這一穩定的人們共同體,逐漸形成爲單一民族,即今天的土家族。

1.語言文字

土家族有自己的語言,土家人自稱爲“畢茲煞”,即土家語,屬漢藏語系藏緬語族,比較接近於彝語支的一種獨立的語言。

清人引元人語說,湘西土家邑里“言嗢咿不可辨”,五溪“咀咿之聲往往皆是”,可見,元時土家語與漢語截然不同,且使用面相當普遍。清“改土歸流”後幾十年裏,“土民言語呢喃難辨。近開闢漸久,能道官音者,十有五六”,土家人對內使用土家語,對外使用漢語作爲社會交際工具。1956年,據潘光旦口頭詢問調查所得:“一般‘土家’人中,60%以上都會說土家語;在‘土家’人聚居最密集的區域裏,會說土家語的則佔90%以上。”據葉德書調查統計,1990年,湘西自治州完全用土家語作交際工具的有16萬人;土家語和漢語兼用、以漢語爲主的有20多萬人,這些人僅在本鄉本地使用土家語,一旦離鄉離土,則完全使用漢語。鄧佑玲對龍山、永順、保靖、古丈、瀘溪等縣調查統計後認爲:20世紀末,“在上述土家語保存使用狀況較好的地區,目前土家語的實際使用人口不足10萬人。”我們認爲,上述歷次調查數據是基本準確的。

爲發展土家族聚居區的文化教育,開展“土家·漢雙語教學”和承傳民族優秀文化,1983年,吉首大學彭秀模、葉德書,接受湘西自治州人大代表的意見,創制了《土家語拼音方案》。1986年,土家·漢雙語雙文接龍教學實驗在龍山縣坡腳鄉開始實施。

2.風俗習慣

服飾根據有關史料記載,清“改土歸流”前,土家族服飾的特點爲:短衣短裙,花邊如雲,高髻螺鬟,刺花頭巾,喜垂耳圈,赤足身輕。

“改土歸流”後,土家族服飾被強令改制而逐漸發生了變化。清雍正年間,知府、知縣頒佈的檄示、禁令中有“服飾宜分男女”、“示禁短衣赤足”、“示禁白布包頭”等項,化導土民“分別服制”。散處山谷間的土民,大概直到嘉慶年間才“分別服制”。但仍保留着土家族服飾的母題。這時,土家族服飾的特點爲:

男性服飾。變化最快的是包頭白布改爲黑布,後進化爲青絲帕,但額前仍保留“人”字形特徵,有的地方還在左耳留兩寸長的帕頭。其次是着鞋襪。三是上衣早先爲“琵琶襟”,後改爲老年男人內穿對襟衣,外罩滿襟衣;中、青年男子着對襟衣,裙改爲長褲。衣、褲仍鑲花邊,喜青、藍、白三色。湘西自治州博物館現藏一件清末土家族男子“四喜衣”,寬衣大袖,對襟立領,黑色,襟沿、下襬壓淺藍條,兩肩前後、胸、衣角、兩腰開衩處均飾如意頭,爲大鑲大沿如意頭馬褂。

女性服飾。中老年婦女包青頭帕,成“鍋螺圈”形。姑娘垂長辮,扎紅頭繩,搭挑花方巾。腳着鞋襪,繡花,不纏足。衣爲短領右開襟,肩、襟沿、袖口、下襬鑲邊或繡花,根據花色繁簡分爲“銀勾”、“外託肩”和“內衣”三式。這花邊,古老的當有織錦花邊。南宋·朱輔《溪蠻叢笑》釋“溪布”日:“績五色線爲之,文彩斑斕可觀,俗用爲被或衣裙,或作巾,故又稱爲峒巾。”清·彭施鐸《無愁女兒》稱:“無愁女兒正垂髫,結伴機窗織錦絛。忽報深山峒菌長,背籠同過自生橋。”“錦絛”,即爲絲線編織的帶子。這帶子當用爲勒額、束腰、作花邊。婦女下衣先爲裙,後以褲爲主取代裙。湘西自治州民族研究所所藏清末土家族女子八幅羅裙,爲素白色,以青布條勾棱成8幅,即前、後中間各1大平幅,左、右兩邊打褶各3小幅。下襬與大平幅中下部貼稍寬黑布條。每幅均用數紗工藝繡3組花,前後對稱,左右對稱。整件裙黑白相間,棱角分明,主題突出,莊重樸實,工藝精湛。

爲保存弘揚民族文化,發展民族風情旅遊,2002年,湘西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組織專家學者對土家族、苗族服裝進行改革。其總體構思是:保持傳統特色,吸收現代氣息,具有明顯標誌,參人民間工藝。經多次評審修改,確定土家族女子服飾特徵爲:織錦頭飾配銀器;上衣立領右開襟,雲肩、襟沿、袖口、下襬滾花邊,以陽雀花爲主題圖案,腰飾如意勾;下衣爲八幅羅裙。土家族男子服飾特徵爲:人字形青絲帕,對襟衣配長褲,罩織錦馬甲,以八勾和如意勾爲主題圖案。後經推廣,在湘鄂渝黔邊區普遍受到歡迎。

飲食湘西山多田少,食糧以稻穀、玉米爲主,雜以麥類、豆類、小米和紅薯。飯食中土家人最喜粑粑,往往在節日前做出許多,節後還可食用一段時間。俗話說“二十八,打餈粑”,過年家家戶戶打餈粑、舂粉粑、炸油粑,三月清明揉蒿子粑粑,四月八像過年一樣做不少粑粑,五月端午包糉子,六月六喫新推包穀粑粑,秋收後做糖饊。定親送耳朵粑粑,起屋甩梁粑粑。不同的節慶做不同的粑粑,粑粑與土家人的節慶生活密切相關。

土家人喜種蔬菜,是種植蔬菜的高手。蔬菜品種多,四季喫新,尤以酸辣爲特色。“五味喜辛,每食,不離辣子。蓋叢巖邃谷,水泉冷冽,嵐霧燻蒸,非辛不足以溫胃和脾,故羣然資之。”夏秋食鮮椒,冬春食幹椒,一年四季都有酸辣椒——包穀酸辣子、糯米酸辣子、軋辣子。除此之外,大部分蔬菜亦可加工成酸菜,有大蔸酸、蘿蔔酸、青茶酸、白菜酸、豇豆酸、洋姜酸,還有酸肉、酸魚等等。山村人家,每戶都有幾個、十幾個土罈子,醃製各種酸菜。

肉食中以臘肉最具特色。以五穀雜糧、蔬菜野菜餵養的武陵黑豬爲製作臘肉的最佳肉選。過年時家家戶戶殺年豬,砍成巴掌寬的塊,趁熱抹鹽、花椒,入缸醃十天半月,掛於炕架,微火慢燻一月兩月。土家臘肉紅中透亮,香而不膩。

過去,土家人終日勞累,不得溫飽,故以食爲天,見面的第一句話便是問“喫飯了沒有?”同時在飲食方面形成了諸多禮儀。走親訪友,看望丈人,必以臘肉、餈粑、糖饊、麪條爲禮品。貴客至家,少不得臘肉,且要將臘肉切成巴掌大小,稱“烏龍過江”,以示主人的豪爽,客人的尊貴。

改革開放以後,土家人的生活越來越寬裕,在飲食上越來越講究,形成了一些頗有影響的名店、名菜。經典菜餚、名點有土家臘肉、合渣、酉水河韭菜桂花魚、華塘壩片片魚、澤家湖羊肉、保靖槓子面、王村米豆腐、洗車河豆腐、萬坪大蔸酸等等。

居住湘西土家族村落,在“改土歸流”之前,幾乎都是單一民族的氏族村落,同姓同宗爲一寨,常以姓氏或土家語作寨名。“改土歸流”之後,由於雜居局面的擴大而發展成爲多以地名作寨名。村寨“散處溪谷,所居必擇高峻”。

民居以木構穿鬥房爲主,柱以粗爲榮,具有粗獷之美。因雨水較多,屋面蓋小青瓦,坡水取9:5值,出檐喜寬。一般以平房居多,四排三開間。中間爲堂屋,門坎高而寬,大門四扇,高齊屋樑。堂屋是祭祖先、迎賓客和辦理婚、喪事場所。堂屋兩邊房叫“人間”,以中柱爲界隔成兩小間,前半間做夥堂,後半間做臥房。夥堂設三尺見方的火坑一個,內置三腳架,上吊一木炕。火坑是做飯、取暖、燻臘肉的地方。在正屋左右兩邊,習慣接一個“馬屁股”與“偏刷屋”,作打竈、安碓磨和豬牛欄及廁所之用。到土家做客,切忌踩門坎,更不能坐或蹲在門坎上,也不能踩三腳架,有欺主之嫌。

土家民居,最具特色的是轉角樓,俗稱吊腳樓。擇正屋一頭(或兩頭),與正屋垂直向外伸延出幾組排架,形成千欄式樓宇建築,即“轉角樓”,多爲二層。拾級而上至樓,有房,矮小的對子門,兩側放小格子窗欞,爲閨房。廊是由落地柱向外挑出的掛柱形成的過道,有單面的、雙面的、三面的乃至四面設廊的。四面設廊的稱“跑馬樓”。轉腳樓的掛柱下,飾木雕金瓜。連接掛柱的是“眉毛枋”,既利於採光,亦增加美感。

土家民居的特色爲:八字朝門青瓦屋,飛檐翹角轉角樓。

土家人建造房屋,有很多講究:未動土木前,請風水先生架羅盤看龍脈,屋場正對面最忌有白色照面的石壁,認爲白崖是白虎居住的地方,俗言“白虎對堂坐,無災便是禍”;也忌子午向,有“墳打(對)尖山屋打(對)埡”之說。砍屋柱時先祭山神,第一棵樹要倒向東方。木料中以梁木最爲講究,且要偷砍別人家的。豎房時也以上樑最隆重,有上樑詞、甩梁粑等神聖而歡快的場面。

隨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環保意思的增強,土家人建房發生了很大變化,以磚混結構的樓房取代了木結構的平房。

節 日 土家族除過漢族的一些節日外,還有本民族的傳統節日。其節日活動,與祭祖、農耕和戰爭密切相關。

過年。“土人度歲,逢月大,以二十九爲歲;月小,則以二十八日。”比漢族提前一天。其由來有多種民間傳說,都與軍旅生活有關,說是提前一天過年後,第二天就要出征對敵作戰。過年從臘月初開始忙活,殺年豬、燻臘肉、推豆腐、打餈粑,這是必辦的年貨。過年這天,要用甑子蒸飯,用大鍋煮“合菜”。喫年飯時間各地不一,有的天不亮就喫,有的在上午,有的是下午,有的晚上才喫。這天,要在房屋柱頭上插松枝、梅花,堂屋裏扯麻布圍帳,給家畜、果樹喂年飯。到了年三十這天,白天給親人墳上送亮,晚上燒旺火守歲,子夜“搶年”,除放鞭炮外,還要開大門、舂碓、推磨、敲倉門、挑水、敬四官神,祈求大吉大利,五穀豐登,六畜興旺。正月初一不出門,初二開始拜年,初三觀遊藝,直到十五,鬧完元宵, “喫了爬坡肉,各自找門路”,過年纔算完結。

舍巴日。俗稱“擺手節”,祭祖調年活動。在擺手堂舉行,時間多爲正月,爲時三天。擺手堂供八部大神或彭公爵主、向老官人、田好漢神像。堂外坪場中央豎旗杆,杆頂立仙鶴,掛龍鳳旗。舉行擺手活動時,先由梯瑪主持掃邪安神儀式,衆人單腿跪地,齊唱請神歌。然後跳擺手舞、演茅谷斯。“鑼鼓一響,腳板發癢”,人們在掌堂師的帶領下,繞場而舞。其內容表現民族遷徙、狩獵征戰、農桑耕織等。近年來.舍巴日被利用整合,成爲民族風情的展示會。

跳馬節。求土地神保佑五穀豐登。正月十五後的第一個“馬日”舉行。用篾條、被單、棕葉等扎馬身,馬腰留孔,便於套在騎士身上。騎士頭戴草帽,手舉戰刀,以跳代跑,衝進跳馬場。先祭祖、祭土地神。然後進行跳馬錶演,馬隊模仿駿馬的各種動作,有緊張激烈的戰鬥場面,有輕鬆自在的娛樂嬉戲。表演完畢,將“戰馬”送到水邊,土老司念送馬經,燒“戰馬”,獻給土地神。

四月八。土家族的一個大節。其來歷有多種傳說,或說是與民族遷徙有關,或說是與水牛救命有關,或說是婆婆神嫁毛毛蟲的日子。有過四月初八的,有過四月十八的,統稱“四月八”。光緒《龍山縣誌》雲:“土人以四月八爲大節,作粢宰豕,脫爲大臠,摻糯米蒸之。享先祖畢,環坐啖之,兼食客。”

六月六。土家族過小年,喫新、祀祖節。一說是姑媽節,二說這天是先祖來湘西定居的日子,三說是紀念茅崗土司覃重蒙難的日子。這天,要殺豬、打粑粑、推豆腐,接出嫁的女兒回家“歇伏”。舉行以祭祀祖先爲主的擺手活動。

七月半。土家族七月半,是過古歷七月十四日,祭祀因戰爭而流入雲南終身不歸的先祖。從月初到十四,每晚在神龕前供酒肉和新鮮五穀;十四晚,在大門前燒紙錢,到離家較遠的地方“灑鬼稀飯”,給祖先盤纏去赴“雲南大會”。

婚 嫁 土家族婚嫁,從請媒求親到新婚夫婦轉腳,其間經過放話、合八字、響火炮、定親、打節、打嫁奩、開臉、哭嫁、接親、攔門、三茶六禮、陪十姊妹、陪十兄弟、找莫米、辭香火、甩筷子、背親、去轎煞、抬轎、拜土王廟、跨七星燈、拜堂、揭夢帕、洗和氣臉、鬧洞房、陪送親客等等幾十道程序,儀禮繁多,道道講究。這其中既包含有對女方的尊重,又有風趣的娛樂活動,還有巫風巫術的展示及古老婚俗制度的再現。這裏略舉一二。

唱媒。媒人去女方家說媒提親,要抱一把傘,俗稱“團圓傘”,並以歌“唱媒”:“太陽曬得圯腳杆,我做夢爬火焰山,喜鵲喳喳吵醒我,它講你屋有酒幹。”女家: “我家住在茅草窩,媒人哥哥(姐姐)你走錯腳,窮家不過清淡酒,不曉能喝不能喝?”……媒人:“瞞千瞞萬莫瞞我,你家有個美嬌娥,她鼻子和爺一個樣,眼睛硬是娘脫得殼。”女家:“翅膀最硬是雁鵝,嘴巴最狠是媒婆,猴子上樹你哄下來,巖頭包包你哄得活。”對歌,能拉近人的情感,說合一樁婚事。唱媒,是土家媒人的基本功。

哭嫁。結婚,本是人生中最大的喜事,但有感於即將離開親人、朋友和熟悉的環境,到一個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去,姑娘是愁喜交加、亦喜亦愁。喜,埋藏在心底;愁,就哭出來吧。這哭,也講究學問,是在“歌爲曼聲”中振振有詞地“淚隨聲下”的哭。這詞,是“戀親恩,傷別離”之詞。爲嫁而哭,爲嫁而歌,這便是“哭——嫁——歌”。土家姑娘出嫁前七天或十天半月、多的一個月甚至三個月就開始哭嫁。哭時新娘爲主角,與親人、朋友輪流對哭,從而有“哭父母”、“哭姊妹”、“哭梳頭”、“哭辭祖宗”、“哭上轎”等等,洋洋萬言,無有重複,堪稱哭嫁歌后。哭嫁在晚上,臥房中,陪哭者與新娘執巾撫面,抱頭對哭。

攔門。接親隊伍來到新娘家朝門前時,被女家族人用一張大桌子攔住。女家內管站立桌首攔門,男家禮官對桌而站闖關。有歌日:“花花轎子來接親,一張桌子攔大門,男女各請巧舌漢,盤天盤地盤古今。”若禮官被盤住,便須鑽桌而人;若內管被盤輸,則搬桌讓路。一般情況是盤答應對盡興而止,握手言歡,搬開桌子不算輸,闖過關的也未贏。盤答應對之詞,稱“攔門禮詞”。

找莫米。接親隊伍中,有一羣未婚青年男子,其間一個作爲新郎的代表人,土家語叫“莫米”。黃昏時節,在新娘家的院壩中,陪嫁女們(皆爲未婚姑娘)把手板抹滿鍋煙灰,瞄準她認爲是“莫米”的小夥子發動突然襲擊,放肆往小夥子臉上抹鍋煙灰。小夥子被抹成大黑花臉後,用手板將黑灰抹下來,又反往姑娘的臉上抹去。少男少女,扭成一團,嘻嘻哈哈,興高采烈。這既是對莊嚴、悲傷的出嫁場合的遊戲化,又是姑娘、小夥子趁機物色意中人的一幕喜劇。

禮儀

見面問候。平輩相遇,要互致問候:“你從哪裏來?”或“你到哪裏去?”若剛好在喫早、晚飯時間,則問“你喫飯了沒有?”晚輩遇長輩,由晚輩先叫長輩。若遇生人,會主動相問:“你到哪裏去,找哪個人?”一切皆樸實,無華麗之詞。

待客。客人至家,迎入堂屋,搬椅子讓座,先送幾皮菸葉子,若在冬天、春天裏,然後泡一碗糖饊,若在夏天、初秋,則衝一碗甜酒以解渴。不管遠客近客、熟客稀客,均要誠心留下喫飯。主菜爲臘肉,切成巴掌大塊,以示對客人的尊重。若無臘肉,則以新鮮肉炒辣子,主人勸菜時說:“喫海椒(辣椒),喫海椒!”你千萬不要以爲主人真叫你喫辣椒,其實是主人謙虛的說法,請你喫肉。酒勸喝好而止,肉與飯非勸喫飽不可。客人起身辭行,主人要送至朝門外。

待師。學生路遇老師,駐足鞠躬,高喊: “破嘎岔(老師好)!”過年過節,學生要給老師送食品、柴火。老師家有大事,家長都會主動前來幫忙。

紅白喜事。接親嫁女、生兒育女、過壽、起屋安門稱紅喜事,老人過世稱白喜事。一般情況是“紅事要請,白事不請(自來)”。接親嫁女主人需上門邀請,不請者不來。來者送禮,稱“添箱”。生兒育女第一個報家婆(外婆),其他親戚朋友會主動上門送禮祝賀,稱“看月婆子”。主人留客人喫紅雞蛋、糖饊飯。起新屋,請人幫“白工”,親戚朋友送匾、聯、彩、梁泡和錢糧,俗稱“鑲火坑”。隨着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土家族祝壽越來越流行。土家族死了老人,由熱心入主動通報親戚朋友和全寨人,人們不請自來,哪怕是平日很少走動的人家、甚至是有過節的人家,也會自動上門誌哀、送糧送錢送祭帳。能人幫助料理喪事,青壯年爭着抬喪。

禁忌

忌言。節日、喜慶和出門禁說不吉利的話。

忌行。臘月二十九,不準做針線活,不準洗衣。喫年飯時不準泡湯,否則來年會大水沖垮田坎。年三十不準喫粑粑,否則會長皰。正月初一不灑水、不掃地,免得將財氣掃出門。清明、立夏、四月八禁止用牛,否則牛會生病。一、四、七、十月的蛇日,冬月的雞日,三、六、九、臘月的牛日均視爲紅煞日,忌出遠門,有“出門遇紅煞,一去不歸家”之說。

日常忌事。禁在孕婦家中隨意動土、釘釘子、搬牀鋪及敲敲打打,怕驚動胎兒而墜胎。

禁孕婦上樹摘水果,說是來年不接果。

禁到新生嬰兒家借東西和接火種,否則嬰兒愛哭或夭折。

禁坐大門坎,有欺主之嫌。

忌站在他人背後喫飯,否則他人便“背時”。

不準與人家少婦坐在一條凳子上,不準與人家閨女開玩笑。

忌半夜三更向人家借錢借物,謂之“夜晚不出財”。

不準踩竈和三腳架,不準將衣物放在竈上,不準用竈煮狗肉,說是侮辱竈神。

不準扛着鋤頭和挑着糞桶進堂屋,不準將撮箕倒撲在堂屋中間,這些是埋人的跡象。

不準在家中吹口哨、打嗚呼,怕引來鬼及引起火災。

不準未婚男女喫豬腳叉,說是找對象易被“叉脫”。

不準用手指頭指幼小的南瓜,否則瓜便枯萎。

七月蛇進屋不能打,只能趕走,說是祖先的化身來看望後輩。

看見蛇交配,要先對樹講,然後才能對人講,否則不利。

3.宗教信仰

土家族信仰民俗尚處於原始宗教階段,多神崇拜,萬物有靈,信奉祖先,相信梯瑪。

迷信諸神土家人認爲,日月星辰、風雨雷電,皆有生命,山川河谷、樹木花草、鳥獸魚蟲,皆有靈性。山有山神,地有地神,樹有樹精(神),種糧有五穀神,植茶有茶神,漁獵有梅山神,行船有河神,六畜興旺有四官神,看護小孩有阿米麻媽(姑姑),家中還有竈神、倉神等等。神靈無處不在,無處不有,無時不祭。“每歲三月,殺白羊,擊鼓吹笙以祀鬼;四月十八日、七月十五夜,祀祖;九月九日,合寨宰牲,祀重陽,以報土功;十二月二十八日夜,祀祖,名日祭鬼。……歌喪哭嫁,崇巫尚鬼。”如今,科學文化的普及提高,土家人對“鬼神”報以“信則有之,不信者無之”的樂觀態度。

信奉祖先首先是信奉民族之神——八部大王和向王天子。傳說白虎娘娘派仙鶴植楠木生阿把、阿捏,阿捏食茶葉生八男一女。八個兒子經龍母哺乳、鳳姐遮雨長大成人,有過人的本領,各自在酉水岸邊開闢一塊地方,蕃衍子孫。後人稱他們爲“八部大王”。“八部”亦即“拔鋪”,土家語祖父的意思。過去,湘西土家地區多建有八部大王廟。保靖縣碗米坡鎮水壩村八部大王廟稱“首八峒”,其殘碑日: “首八峒,歷漢、晉、六朝、唐、五代、宋、元、明,爲楚南上游……故諱八部者,蓋以鹹鎮八峒,一峒爲一部落。”其聯雲:“勳優垂簡篇馳封八部,林爽式斯土血食千秋。”如今,土家人祭祀八部大王時,仍然用的是帶毛沾血的生肉作祭品。關於向王天子,一說是巴氏子務相,一說是向老官人。八部大王、向王天子,象徵着土家族遠古時期部落首領,代表了全民族的遠古祖先,被全體土家人視爲民族之神。

其次是信奉地域之神——土王。湘西地區,長時期爲羈縻之州、土官治所、土司治地。土司在生爲土皇帝,同時集族權、神權於一身。死後升爲祖先神,建高堂祀之。“土俗各寨有擺手堂……神爲舊宣慰、社把,如彭王、田大漢、尚老官人云。”土王神不僅住高堂大廟,還親臨各家各戶,“每逢度歲,先於屋正面供已故土司神位,薦以魚肉”。擺手堂祭土王,一般在歲初。祭時,先祭祖,再祭土王,然後擊鼓鳴鉦,跳舞鳴歌,娛神娛人。

第三是信奉自家之神——家先。家先的神位遠低於土王,“土民供土司某神位於堂上,陳以酒醴魚肉,而置己祖先柱於門後。”民主思想傳人湘西后,家先取代土司神位而置於正堂——家先神龕,佈置與漢俗基本相同。同時,門後之位由四官神接替。土家人認爲家先神無時不在,無處不有,逢年過節要敬,初一十五要敬,接親嫁女更要敬。

相信梯瑪梯瑪,土家語直音,意爲敬神的人。梯瑪爲宗教儀式執行人和主持人,是土家族文化的集大成者,他們熟悉古土家語,精通土家族歷史掌故、音樂舞蹈、風俗習慣以及藥醫藥理、絕活異術。在土家人心目中,梯瑪亦神亦人,備受尊重。

在湘西自治州土家族、苗族等少數民族中,除了根深蒂固的原始宗教外,從古代至近代,先後傳人了道教、佛教、伊斯蘭教、基督教和天主教等人文宗教。中共湘西自治州委、州人民政府對宗教工作十分重視,州、縣市都單獨成立有宗教事務局,專抓宗教事務工作。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的宗教政策和國務院2004年11月發佈的《宗教事務條例》,積極落實宗教房產政策,規範宗教場所管理。2005年末,全州登記的宗教活動場所353處,其中寺觀教堂123處,(佛教106、基督教5、道教1、民間信仰11),其他固定宗教活動場所230處(佛教51、基督教12、道教148、民間信仰19)。

(二)苗族

湘西苗族自稱“果雄”。明清以來,史籍泛稱其爲“紅苗”。根據有關史料記載,苗族與九黎、三苗有着一脈相承的族源關係。九黎,中國遠古時代的一大部落聯盟。大約在距今5000年,興起於江淮和黃河下游一帶地區。三苗是其部落之一。九黎的首領叫蚩尤,是一位叱吒風雲的英雄人物。黃帝、炎帝與蚩尤涿鹿(今河北省涿鹿縣)一戰,蚩尤敗北,其遺民大部退居於江淮和長江中游地區。因此,“恫恫不寐,衆念徘徊”。在今湘西苗族地區不知留下了多少崇敬和懷念先祖蚩尤的習俗和傳聞。物換斗轉,歷史嬗遞。九黎遺民在退居於長江中下游後,又建立起一個新的部落聯盟——三苗。它擁有“左洞庭,右彭蠡”的廣大地域,曾與堯、舜、禹展開了多次的抗衡,後被禹所滅,大部分苗民遷居於西南的深箐之中。據苗族口碑資料,這一時期有不少苗族先民,分別從鄱陽湖、洞庭湖一帶出發,沿着沅江,經武溪進入湘西定居,從而奠定了部分苗民在湘西繁衍生息的格局。此後,還有部分苗族自貴州遷入。他們的遷入,增添了湘西苗族的人戶,同時增添了湘西苗族的神奇風采。

1.語言文字

湘西苗語語屬漢藏語系苗瑤語族苗語支苗語東部方言。湘西苗語可分爲兩個次方言,即湘西東部次方言和西部次方言。東部次方言通行在瀘溪縣的西部、吉首市的東部、古丈縣的東南部、龍山縣的南部和永順縣的東部等地。西部次方言通行在鳳凰、花垣、保靖等縣的所有苗區和吉首市大部分地區、古丈縣西部。

歷史上苗族民間曾有不少人在漢字的基礎上創造了一些有如越南“字喃”式的文字來記錄苗語。其中最突出的代表是板塘苗文、古丈苗文、苗語速寫符號、老寨苗文。

爲了給苗語東部方言區的廣大苗族人民解決學習文化的困難,1956年10月,國家有關部門在貴陽市召開苗族語言文字問題科學討論會,創立了《苗語東部方言文字方案》(草案)。這套文字方案以拉丁字母爲書寫符號,以花垣縣吉衛鄉臘乙村的苗語爲標準音。

2.風俗習慣

服飾湘西苗族服飾由來已久。據東漢應劭《風俗通》、晉幹寶《搜神記》和范曄《後漢書·南蠻傳》記載,早在4000多年前的高辛氏時期,遷居於州境武山地區的苗族先民即創制了“皆有尾形”的苗族原始服飾。湘西苗區理應被認定爲苗族服飾的發源地和搖籃之一。

湘西苗族支系多達20餘個,其中又包括了若干的亞支系,這一格局導致了湘西苗族服飾款式及風格多樣化的特點。他們在湘西這塊有限的地盤上長期共存,相互影響,相互滲透,相互吸收,最終形成了一型(湘西型)、三式(花垣保靖式、鳳凰松桃式、吉首瀘溪式)的服飾款式。這些款式既傳繼了苗族古代服飾的母題,又獨具多個苗族支系服飾的風采,這在國內的其他苗族地區是不可多見的。

湘西苗族服裝飾紋富於幻想、創意,紋彩斑斕,寓意深刻。它承載了湘西苗族數千年的歷史文化印記,描繪了湘西苗族的生產生活情景,是一部湘西苗族有形可感的歷史文化巨卷。

湘西苗族服飾,工藝精湛,品種齊全,從紡織印染到加工製作,無一不具有其獨到的技術流程和特殊的審美情趣。其用於面料的苗錦(即峒錦),是中外聞名的服飾特產,唐宋年間即已成爲湘西有名的貢品;花帶是湘西苗族服飾的獨有佩件,爲世人青睞;蠟染服飾無異於湘西苗族古代的“迷彩服”;銀飾更是湘西苗族服飾一絕。一首清代的苗疆竹枝詞寫道:“對對銀圈戴滿肩,誰家嬌女正蹁躚?乍聽山外歌聲起,天上飛來赤腳仙。”將一羣佩戴銀飾、穿着一新、行走在山道上的苗家婦女形象描繪得淋漓盡致。

飲食新中國成立以前,湘西苗區地瘠民貧,苗民的飲食簡而又少,難以與通都大邑的人戶相比。但山川清淑之氣,鍾於人,亦鍾於物,使苗民養成了一系列頗具民族特色和地方特色的飲食習俗,且有不少天然食品爲天地間所絕無僅有。至今,這些習俗仍得到傳承和保留,不少天然食品的生產已粗具規模並逐步走入產業化的軌道。

苗家喜愛酸食。在民間有“三天不喫酸,走路打‘撈竄’”的傳言。他們善於製作酸食。如製作酸魚,做法是挑選半斤左右的鮮魚,洗淨頰鰓,破肚去髒,置於壇中,待一兩天後即取出放於篩中陰晾,幹水即收,再把糯米粉、辣椒粉和其他佐料放於魚腹空腔,然後將魚密封於壇中。其保鮮期可長達數年之久,是苗家招待賓客的一道常備佳餚。豬肉醃酸與此法相同。蔬菜類醃酸忌用食鹽。

苗家喜愛野生的綠色食品。如河中的桃花蟲、山中的蕨、葛、樅菌、桐菌、草菌、蕎粑菌,石上的地木耳,還有白蒿菜、糯米菜、鴨腳板等衆多的野菜,真是品種繁多,難以數計。以前,這些綠色食品爲城裏人所不值一顧,而今卻成爲市場的搶手貨和招待貴賓的特色食品。

苗家喜愛生食。如慣飲井水。史載:“苗人飲岩漿水,性寒,能解胎毒。”今人喜飲礦泉水,實與苗俗無異。此外,酸魚、酸肉、酸菜等酸系列食品,苗族亦能生而啖之。舊時,此俗被視爲“野蠻”,並被惡意誇大或誤解爲“茹毛飲血”,其實,卻是苗族“淡食”習俗的表現。用當今的科學眼光分析,苗族的生食習俗自有其特殊的營養和衛生價值。

苗族與土家族世代爲鄰,親如一家,很多飲食習俗與土家族無異,故此不再贅述。

居住湘西苗族的村寨大都建在高山上、深谷中。用屈原在《涉江》裏寫他經過瀘溪時所見的景象“深林杳以冥冥兮,乃猿穴之所居;山峻高以蔽日兮,下幽晦以多雨”來描述苗族人民的居住環境是十分恰當的。

在清代“改土歸流”以前,苗族人民多以氏族聚居,故一寨同姓,十分普遍。“改土歸流”後,漢族移民雜居苗地,纔出現一村一寨有多個姓氏的變化。

苗語稱住房爲“堡”。直至現在,花垣、鳳凰縣境的苗寨尚有以土爲牆、以石板爲瓦的房屋建築,可算是一種古風的傳承。其後才逐漸出現以木杈搭架,用茅草、杉皮和稻草蓋頂的茅屋。再後,發展爲建造三柱四掛、五柱六掛、五柱八掛、三柱六掛的瓦房。就其間數而言,有一間、二間、三間,直至七間爲一棟者。其中以四排三間、五柱八掛的瓦屋最爲普遍,並常配有廂房或偏廈一類的建築。

屋內佈置以用途而論,分爲臥室、火牀、堂屋、竈房、雜物房、豬圈和牛欄等。正屋正中一間爲堂屋,後小半部爲臥室。右側的一間爲火牀,鋪以地板,圍火塘一口。火塘的右邊爲“杭果”,意爲祖先神靈之座位,來客和女性及小孩不能在此方位就座。火塘中放有鐵三腳一架,用於置放煮飯、炒菜的餐具。這一三腳架傳說是火神的化身,絕對禁止用腳踩踏。火牀的後方爲主人的臥室。堂屋左邊的一間,靠前爲竈臺,靠後爲穀倉。廂房或偏屋多設有磨、碓,並在其間建有豬圈、牛欄、廁所。

新中國成立後,特別是改革開放以來,苗族民居發生了較大的變化,苗鄉不但修建了大量的傳統木瓦房,而且建起了現代化程度較高、裝飾精美的小洋樓。

婚姻苗族青年戀愛是比較自由的,父母不多加干預。他們通過趕場、趕秋、櫻桃會等在交際場合相識後,便開始了苗家獨特的以歌傳情、以歌爲媒的戀愛生活,如果不會唱歌,那就很難登上戀愛的殿堂。青年約會一般以草標爲記,路人見後應自覺迴避。

戀愛成功後,男青年便告訴父母,並請媒人前往女家求婚。其後,女方要去男方看家,瞭解男方家境;男方則進行“卵卜”或“雞卜”,測算能否合婚。卵卜,就是在雞蛋的兩頭各畫上一個小圈,將蛋煮熟,用針從兩頭小圈的圓心將蛋刺通,剝殼後巫師進行一番咒祝,並用一根髮絲順着針孔將蛋一分爲二,若兩邊蛋黃蛋白均勻,則是好兆,可以合婚;反之,便通報女方,婚姻八字不合,只能認其爲姨妹。雞卜,將一隻大公雞殺掉煮熟,看兩隻腿骨的間隙大小長短是否一致,若一致便是好兆。以上占卜,純屬迷信,現今已無人採用。

經過上述一番程序,男方便擇定吉日,挑上酒、肉、米、面、糖等禮品登門認親。女方要派人熱情地去門外接擔子。男方一般要在女家小住一晚,拜訪女方的叔伯兄弟,以示敬意。

男方在娶親的前一年還要給女方父母拜一次大年,然後才請媒人到女方討“紅庚”(女方的生辰八字),根據“紅庚”請算命先生或地理先生測定娶親的良辰吉日。

苗家接親是一個十分熱鬧的日子。迎親隊伍吹吹打打,一路歡笑。當走到女方家門時,需行“攔門禮”,即女方先關上大門,在門內外由主客雙方講“攔門詞”,一問一答,你來我往,鬥智鬥謀。若客人講勝,主人則打開大門讓客人進屋;若主人講贏,客人則包上一定數量的“禮款”從門縫塞進去,苦苦要求主人行開門之恩。這一風俗只不過是一種娛樂,比比肚才口才,增加喜慶氣氛,並無刁難之意。

第二天凌晨,新娘哭嫁向父母辭行。出屋時,由新娘的兄弟揹她出大門,兩腳不能着地,有出污泥而不染之意,以示貞潔。此時“管親郎”高舉兩支火把,一支留在孃家,一支擎在手中在前引路,意在讓新娘一路光明,把吉祥和幸福帶給夫家。

在女方的嫁妝中,少不了有兩株連根帶葉的小竹,讓新郎栽在房前屋後,預祝他們人丁興旺,萬代久長。

新娘進入婆家,需從門口的一個竹篩上跨過,左腳先跨入門,預示着第一胎必生男孩;右腳先入門則生女孩。

新娘進屋後,不行“拜堂”禮,而是坐在火塘的下方,以示對丈夫的忠貞不移。當晚,夫家在火塘和中堂燃起旺火,賓客圍着旺火,聆聽歌手們動聽的對歌、賽歌。在新婚之夜,新郎新娘不能同宿。第二天散客前,新郎在堂中擺上一張大方桌,雙方的長輩及紅媒大人分兩排四方就座,舉行講《苗族婚姻禮詞》的儀式。講述人爲雙方請來的理郎。講述內容包括苗族的婚姻史、民族遷徙、支系繁衍等,語言優美,感情真摯,實是在吟誦一首流傳千古的苗族史詩。結束後,主人設宴招待正客,送客返鄉。丈夫隨妻回至孃家,但仍不同宿,回婆家後才同牀共枕,歡度蜜月。

節 日 苗族的傳統節日有四月八、清明歌會、三月三歌會、六月六歌會、櫻桃歌會、趕秋、趕年場等。尤以四月八和趕秋兩大節慶最爲隆重熱烈。

四月八。是苗族一年一度的祭祖節、英雄節,也是青年男女的情人節、狂歡節。傳說很久以前,鳳凰有一位苗家後生亞宜在該縣境龍塘河畔聚衆起義,反抗封建統治,取得了多次戰爭的勝利。第二年四月八,亞宜不幸戰死在貴州省貴陽市的噴水池附近。苗族人民爲了紀念這位民族英雄,便於每年的四月八舉行紀念活動,追思亞宜的英雄業績。每到農曆四月八這一天,苗家人民就會身着盛裝,從四面八方彙集到龍塘河畔或新約定的地點舉行紀念和狂歡活動。苗民們吹蘆笙、奏嗩吶、打花鼓、唱苗歌、舞獅子、耍拳棍、上刀梯、椎牛,盡情狂歡,一時間,鼓樂驟起,響遏行雲;苗歌開唱,聲震四野;拳棍揮舞,喝彩不斷,熱鬧非凡。

趕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慶節日。每年“立秋”這一天,爲了歡慶豐收,苗族人民都要身着盛裝,穿金戴銀,邀朋結友,興高采烈地湧向“秋場”,參加或觀看各種民族民間文體活動。所謂“秋場”,就是恰逢立秋日趕場的那個地方。傳統的秋場有吉首的矮寨,花垣的麻粟場、吉衛、排料,鳳凰的勾良山,瀘溪的梁家潭、潭溪等地。這一天,秋場上人羣摩肩接踵,以擠爲樂。四周山坡,人影晃動,花團錦簇,歌聲嫋嫋,笑語盈盈,打鞦韆,唱山歌,上刀梯,吹牛角,無所不具,熱鬧非凡。

禮儀講究禮儀,是社會交往的一項美德,它表現出一個人的思想素養。苗族人民雖然世世代代居住在偏僻山鄉,但思想純樸,對於禮儀十分講究。

幼輩見長輩凡是幼輩見了長輩,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識還是初次見面,都必須說話誠懇,行爲恭敬,笑臉相迎,並要用一定的尊敬詞語相稱。若是幼輩正在行走,見了老人或長輩,必須馬上立定;若是幼輩正在坐着,長輩來了,應該立即起立讓座。眼睛要平視,雙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識的長輩,對方年齡比自己大一二十歲的,男的稱其爲“得納”(大姨父),女的稱呼其爲“得目”(姨母);若年齡再大者,稱男長者爲“阿打”(外公),女長者爲“阿達”(外婆)。稱呼完畢,幼輩才能坐下或告辭而去。

長輩見幼輩凡是長輩見幼輩,一般都要行點頭禮。相識的按固定稱謂相呼;不相識的,如果是壯年,男的可稱呼其爲“得那”(大哥),女的可稱呼其爲“阿婭”(大姐)。如果對方是幼年兒童,無論男孩女孩,都可稱呼其爲“得苛”(小弟弟、行紀念和狂歡活動。苗民們吹蘆笙、奏嗩吶、打花鼓、唱苗歌、舞獅子、耍拳棍、上刀梯、椎牛,盡情狂歡,一時間,鼓樂驟起,響遏行雲;苗歌開唱,聲震四野;拳棍揮舞,喝彩不斷,熱鬧非凡。

趕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慶節日。每年“立秋”這一天,爲了歡慶豐收,苗族人民都要身着盛裝,穿金戴銀,邀朋結友,興高采烈地湧向“秋場”,參加或觀看各種民族民間文體活動。所謂“秋場”,就是恰逢立秋日趕場的那個地方。傳統的秋場有吉首的矮寨,花垣的麻粟場、吉衛、排料,鳳凰的勾良山,瀘溪的梁家潭、潭溪等地。這一天,秋場上人羣摩肩接踵,以擠爲樂。四周山坡,人影晃動,花團錦簇,歌聲嫋嫋,笑語盈盈,打鞦韆,唱山歌,上刀梯,吹牛角,無所不具,熱鬧非凡。

禮儀講究禮儀,是社會交往的一項美德,它表現出一個人的思想素養。苗族人民雖然世世代代居住在偏僻山鄉,但思想純樸,對於禮儀十分講究。

幼輩見長輩凡是幼輩見了長輩,不管是男是女,是熟識還是初次見面,都必須說話誠懇,行爲恭敬,笑臉相迎,並要用一定的尊敬詞語相稱。若是幼輩正在行走,見了老人或長輩,必須馬上立定;若是幼輩正在坐着,長輩來了,應該立即起立讓座。眼睛要平視,雙手要放下。如遇到自己不相識的長輩,對方年齡比自己大一二十歲的,男的稱其爲“得納”(大姨父),女的稱呼其爲“得目”(姨母);若年齡再大者,稱男長者爲“阿打”(外公),女長者爲“阿達”(外婆)。稱呼完畢,幼輩才能坐下或告辭而去。

長輩見幼輩凡是長輩見幼輩,一般都要行點頭禮。相識的按固定稱謂相呼;不相識的,如果是壯年,男的可稱呼其爲“得那”(大哥),女的可稱呼其爲“阿婭”(大姐)。如果對方是幼年兒童,無論男孩女孩,都可稱呼其爲“得苛”(小弟弟、小妹妹)。

平輩見平輩凡是平輩相見,必須點頭招呼。若是相識的,要用固定稱謂相呼;如果不相識,男的可稱其爲“阿郎”(大哥)或“把秋”(老表),女的可稱之爲“阿婭”(大姐)。

雜禮老人或長者與青年或幼輩一起走路時,青年人或幼輩必須讓老人或長者走在前頭。老幼同桌喫飯時,上坐老人,下坐壯年,兩邊座位一般人都可以坐。老幼同在地樓上的火炕邊入座烤火敘談時,靠近中柱的那一方,習慣讓客人、長輩或老人坐,其他方位,隨便就座。

禁忌苗族禁忌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

忌在家裏和夜間打口哨苗族認爲打口哨可招來涼風,引來孤魂野鬼,造成自身的不幸。

忌踩三腳架火堂中常年都放有一三腳架,專用於作炊,任何人都不能用腳踩踏。因傳說三腳架是三個護火的祖先變成的,踩了三腳架就是對祖先的不恭。

忌坐“杭果” 苗族火炕右邊(背向爲北,面向爲南,餘類推)的中柱腳設有祖先神位,苗語稱其爲“杭果”。青年和婦女嚴禁坐在這一方烤火,孩童更不能在這裏打打鬧鬧。

忌震龍巖苗族堂屋中央都有一塊石板,石板下有一小坑,坑內放有清水一碗,說是“龍”的棲身之處。如果震動了這塊石板,據說“龍”就會受驚離去。主東家會遭災遭難。

父母健在,晚輩不能包裹白頭帕。

忌過小年由立春之日算起,逢到子日便是小年。如正月初四日恰恰逢到子日,那麼從初三晚上半夜子時起就要起忌,到時,一家老小,你看我,我看你,靜悄悄地不說一句話。這一天,全家都休息,關門閉戶不上坡,不幹農活,一直要到初四的夜晚子時後,才解忌。

忌言清早起來後,到喫早飯以前這段時間,忌說龍、蛇、虎、豹和鬼。

行船禁忌妹妹不能坐船頭,亦不能從船頭上下岸,以免踩着“雞公頭”(船頭),帶來災難。船到洞庭,船工忌手搭“涼篷”眺望遠方。怕得是得罪洞庭湖“六角廟”的三王爺,引起他發怒,興風作浪,將船掀翻。行船忌講翻、打、倒、撲、沉。

屙屎忌聽到陽雀叫。

出門忌聽到老鴉叫。

在酒宴上忌打破碗盤。

逢年過節,忌諱清早講鬼,特別是正月初一。

豬娘下崽,要掛竹篩隔邪,忌諱讓“四眼人”(孕婦)看見。

田姓人忌喫狗肉,手藝人(指巫師或走江湖者)不喫“五厭”(即狗、虎、豹、狼、兔、團魚等有五爪的動物的肉)。

篾匠忌打赤膊做工,意爲尊重師傅魯班的妹妹。

3.宗教信仰

苗族有着濃厚的原始宗教習俗,以“崇鬼尚巫”著稱。《辰州府志·風俗》雲:“辰州風尚……信巫重鬼。所在皆然。”《永綏廳志·風俗》(同治版)雲:“綜計苗鄉應祭之鬼共七十餘堂。”其中用客話(即漢語)咒祝的法事有接龍、渡關、架橋、斷猖、喫齋、打百口、送藥王、木包鬼、剝旗槍、贖攔門鬼、贖高坡鬼;用苗語咒祝的法事有喫豬、喫牛、祭雷鬼、解力鬼等。在衆多的鬼神中,有天神地祗人鬼,有花妖木魅、物怪精變,有有名有姓的,也有無名無姓的,有形象鮮明的,也有形象模糊、遠在高天幽冥的。至於它們之間的關係,即是大致“有序”的,而又是相當“無序”的,總數究竟有多少,誰也無法查清。

從事苗族原始宗教祭祀活動的神職人員叫“巴代”,其中用苗語咒祝的叫“巴代雄”(漢語俗稱其爲“苗老司”),用漢語咒祝的叫“巴代咱”(漢語俗稱其爲“客老司”)。他們是不脫產的苗族神職人員,分佈於苗族的村村寨寨。他們所進行的法事,多是祖傳。有的“巴代”,從少年時代起就開始跟着祖輩學打唸唱,法術精深超羣。由於苗族原始宗教中蘊涵着大量的苗族古代文化精華,因此,“巴代”也就當之無愧地被公認爲苗族古文化的傳承人。

在苗族“巴代”主持的多項法事中,最具民族特色、場面最爲活躍且內涵最爲豐富的祭祀儀式,當推椎牛、接龍、喫豬和還儺願四種。

椎牛苗語叫“濃業”,即“喫牛”之意。其祭祀的對象幾乎包含了苗族自然宗教信仰的衆多的鬼神。同時,也是爲了祭祀本族的始祖蚩尤。古時椎牛多是“合寨之公祀”,數年間舉行一次,名日“跳鼓髒”。至清中葉後,椎牛逐漸由合寨公祀轉變爲單家獨戶的私祀。椎牛私祀,一般爲時三天,也有長達四到五天的。多在主東家的庭院中舉行。第一天宰殺黃牛一頭,行祭祀祖先禮,叫“敬家先”;次日迎接賓客;第三日方舉行椎牛大典。當天將水牯一頭繫於門前坪中的一根花柱(俗稱“將軍柱”)上,在巫師的咒祝率領下,由舅方親屬持鏢先椎,依次延及其他親屬。當晚舉行“獨樂”(即“跳鼓髒”),男女青年跳鼓喝彩,通宵達旦。後輩親則登上火堂,跟巫師一道回憶講述苗族“古老話”。第四天早晨,客人們在主人的歡送歌聲中依依不捨地踏上各自的歸程。

接龍苗語叫“讓戎”。傳說龍賜福人間的本能有降雨、送子、免災、除病等等,是苗族民間的保護神。苗民爲求風調雨順、添子添孫、除災去病,便形成了“接龍”這一原始宗教信仰習俗。接龍一般安排在農曆十月後舉行。接龍前幾晚,寨裏男女老幼,雲集主東家“道戎”(即“鬧龍”),場中長輩說古道今,青年人練擊鼓、吹嗩吶、學唱歌,深夜方散。接龍期到,親朋都來道賀。祭祀開始後,苗巫燃蠟燭,燒香紙,敲竹筒,喃喃作誦。祭畢,在巫師的帶領下,由數十人甚至上百人組成的接龍隊伍前往村郊的水井接龍。一路偃旗息鼓,莊嚴肅穆。至水井,主婦取清泉一壺,打傘領隊而回。一路上火炮喧天,鑼鼓齊鳴,隊列中的婦女們全部擎着雨傘,歡歌載舞,猶如一條長龍朝着主東家蠕動。到家後,主婦將泉水倒入碗中,另加水酒、銀粉、硃砂等物,置人中堂預先挖好的一小坑內,用石板將坑蓋住,叫做“安龍”。當晚,男女唱歌跳舞,通宵達旦。

喫豬苗語叫“濃巴”,傳說是一祭祖法事。其祭儀與椎牛基本相同,只是以豬代牛作爲祭品而已。此外,將縛在花柱上的豬用木棒擊斃,而不用矛椎,故俗稱爲“打棒棒豬”。

還儺願苗語叫“衝奴”,是用漢語咒祝的一大法事。祭祀的對象爲神話中繁衍人類的始祖儺公儺母。此祭一般爲時3天。主要法事有佈置儺壇、迎神、開洞、討告、上熟等,穿插上演儺戲,娛神娛人,場面十分熱鬧。

(三)白族

境內白族,大多爲20世紀80年代後所恢復認定,主要分佈在桑植縣。1984年,全州白族共9.1774萬人,其中桑植縣爲9.0533萬人。桑植縣劃出後,2005年末,全州有白族約1800人。

據考證,桑植白族爲宋末元初雲南大理“寸僰軍”的後裔,自稱“民家人”。

湘西白族通用漢語,但有不少語詞與雲南省大理白族相同。

在習俗方面,白族喜歡穿白色,有“愛得俏,一身孝”之稱。最隆重的節日一是冬至節,也叫祭祖節。每年冬至之日,男女老幼身着盛裝,聚會祠堂,宰羊殺豬,敬祭本主;二是“趕會”。會期各族系不盡一致。屆時,四面八方的白族羣衆都前來參加,舉行有民族色彩的文藝演出及開展產品交易。

在文藝活動方面,白族喜跳仗鼓舞。道具像杵,兩頭大,中間細,一般是三人一隊,旋轉起舞。傳統節目有“野豬戲蝦”、“兔子望月”、“魁星點鬥”等。白族還喜愛“打花燈”和山歌。

(四)回族

2005年末,州境有回族8424人,主要集中在龍山縣4010人、鳳凰縣2010人、永順縣1409人、吉首市751人。

回族的遷入,始於清“改土歸流”之後。一部分因從事經商活動而自常德一帶沿沅水、酉水而上,遷入州內定居;一部分則是隨軍進入,爾後在境內定居的。

境內回族信仰伊斯蘭教,其習俗在許多方面與伊斯蘭教的宗教活動密切相關,具有十分明顯的民族特徵。語言使用漢語。服飾與漢族基本相同,在民族節日、禮拜、宗教活動等場合,男子多戴白帽,婦女戴黑色蓋頭巾。主要節日有開齋節、古爾邦節和聖紀節。忌食自死動物,不食妄殺之物,禁食豬肉。舉行婚禮時,要請阿訇念“尼卡哈”,表示證婚。嬰兒出生後,要請阿訇給孩子取個“經名”。喪事活動從速從簡。

新中國成立後,爲照顧回民的飲食習慣,湘西自治州一直執行對回族羣衆的肉食補貼政策。

(五)瑤族

據考證,瑤族先民遷入州境的時間應與苗族先民相同,最早定居地是今瀘溪縣境。在歷史長河中,他們又輾轉遷徙他鄉。而今,境內瑤族主要分佈在保靖縣昂洞、龍溪、遷陵等地,有1501人,系明清時期遷入;其次是吉首市和永順縣。2005年末,全州有瑤族2349人。瑤族有着盤瓠崇拜的習俗,在瀘溪縣留下了大量的盤瓠崇拜的神話傳說和古蹟遺址,僅地名如辛女巖、辛女溪、辛女橋、打狗衝等就達20餘處,還有高牆大院的辛女廟,以及衆多相關的古詩文。

(六)侗族

侗族,是較早遷入境內的民族之一,具體遷入時間目前尚無考證。2005年末,全州有侗族約2000人,主要分佈在花垣、吉首、龍山、鳳凰。

其他民族成分,因遷入時間較短、人口較少,故不一一記述。

在改革開放的歲月裏,各民族交往日益頻繁,湘西自治州各族人民迅速學習先進文化,不斷改革自身的風俗習慣。

來源與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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